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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女主是白礼,莫临,尚羽的小说是什么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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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4/6 10:07:30

最新章节:男主女主是白礼,莫临,尚羽的小说是什么最新章节 第 66 章 前世 2024-04-06

小说简介:大方随和话痨骨科医生攻×平淡冷静少言心理学家受就在白礼以为他们是毕业后的重逢时,莫临:不记得,这是入口。不到一天,莫临就握住白礼的手问:熟悉吗?白礼沉默了。白礼:拉勾,莫临一辈子不能忘了白礼莫临:嗯,此生唯白礼难忘白礼:不是难忘,是不能忘莫临:好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余华《…

内容摘要:白礼再次俯身和面前这只到他胸口的鸟对视。“要么让开,要么滚,听得懂人话吗?”白礼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几秒之后,白礼轻叹了口气,脑子里却又把自己十几分钟前还站在镜子前的着装过了一遍他今天有一场聚会得去。但是,也不知道经历了什么鬼,到了这个地方后刚走了两分钟遇到了这么一群固执的鸟。大大小小,领头的应该是站在他面前的这只灰扑扑的丑鸟。还不让他过去。白礼觉得,应该是在做梦。“小临,”面容精致的女人对他笑了笑,继续说,“去吧,这个客人是你的。”对面的男人轻皱了一下眉,似乎想开口,但几秒之后也只是微微颔首,转身向外走。shuxinyi.net“小临,要听话哦。”女人在后面突然补充到。他表情很平淡,就好像没听到她的话,脚步只微微一顿就离开了。白礼刚想坐一块石头上,就看到了一个人走过来。白衬衫,黑sè西装裤衬得腿很长,还直。等到他走近,白礼才看清他的脸,左眼眼角还有颗小痣,很妖艳,还酷,冰冷得带着很强的距离感。不知道为什么白礼一眼就看到了那颗痣,反正就是觉得那颗小痣异常显眼。白礼动了动手指,总觉得对方很眼熟,硬是想了好一会儿才想到他们好像是初中同学,但是又不熟。“莫小临?”白礼突然轻声问,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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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女主是白礼,莫临,尚羽的小说是什么书评精选
平淡心
别具一格的风格,耳目一新,好看。作者题材抓的很好,上世纪80年代是多事之秋,各种国际冲突彼此起伏。对于各种武器装备描写很细,可见是下了功夫的。全文错别字很少,流畅通顺。对于感情及生活描写不深入,感觉欠缺点,结尾有点令人揪心。
故事与酒@you
写的很有代入感虽然开头和结尾有点烂,感情线也一般,但是瑕不掩瑜,有多地方不过分夸大看着很舒服斯基!!!!
小泽又沐风。
现下的伊拉克已经慢慢的被库尔德武装给统治了 萨达姆在的时候能容他们这些满脑子都是建立神权国家的人存在吗?现在伊拉克的人民经历了国破家亡的生活估计已经明白西方式的自由 ....等等这类的所谓西方所谓民主....等等之类的在中东是行不通的 萨达姆不听美国的话 美国就要以诸多的借口去打伊拉克 明白的人都知道 转移国内矛盾和金融危机和石油危机 。。中东太需要一个强硬的反美斗士统治者了。。
梦乡乡
伊拉克风云...古老的巴比伦文明,桀骜的巴别通天塔,神秘的空中花园,伊拉克——你的历史如此光辉灿烂! 从这本书丰富,详细的军事资料可以看出作者的心血和宝贵的时间付出。再推荐本类似的书《巴比伦帝国》
你的历史如此光辉灿烂!但今天你却为何被战火笼罩?你的财富为何被他人掠夺?你的人民为何在爆炸和死亡中挣扎?谁能来拯救他们————
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我将降下天神来援助你们!
真是一个讽刺,仔细一想,中东的恐怖分子,都信奉伊斯兰教,
为什么恐怖分子多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的教义是否被曲解了?
从近20年来看,中东,中亚的一些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往往盛产恐怖分子,这其中有与伊斯兰教有关的因素吗?
我无意于挑起宗教冲突,只是想知道伊斯兰教的教义是否被曲解。
德玛西亚
为了理想而奋不顾身的人才是真的英雄。不光是这本书籍,想想先辈们的创囯历史,那一幕幕令人泪下而不为人知的过程是历史所不能记载的。又有谁能够记得那些默默无闻的英雄,为了国家牺牲自己。此书令我最为感动的是那个开着车壮烈牺牲自己,那个为了大业为了人民奋不顾身的军人。我们自问,谁能够做到这些看似无足轻重,却依然不计后果的事迹。和平是建立在牺牲和鲜血之上的,我们能够有今天的生活,是建立在那些英雄的鲜血中。所以,向那些默默无闻的英雄们致敬。诚然,我离那些战火纷飞的岁月太过遥远,但是在历史之上,我却能够在只言片语中体会到这一切。也许就是一笔带过,但,那是沉重的鲜血和生命!谨以此文纪念那些英雄们!在这个时代,我们太过于浮躁和安于现状,有太多太多的诱惑和迷茫,我坚信不疑,我们在某一天必将为了亲人,人民,国家而奋斗,或许不惜牺牲生命因为有需要守护的东西啊!
雪舞栀子花下
我只看了几章就看不下去了,主角是个白痴,连一个小孩都玩不过,太弱智了。你的成年人的大脑到哪去了。一个十七八的小屁孩子都能耍你,
CIA_开开开开门
只是看了几章,在主角穿越到萨达姆的儿子身上,励志改变整个国际的国运,环境不熟悉,自己一个人单打独斗,上来在路边遇到了自己的哥哥,劝自己哥哥不要耍流氓,这个的亮点应该着重描写亲情的因素。有个狗腿子在旁边扇风点火,离间兄弟两人关系,却和自己的亲人比赛赛车,一旦开始比赛赛车你让人会怎么说,为了抢女人吗?赢了又有什么用?您能掌握舆论吗?这会让更多的人认为你是一个难以担当大事的人。
残月孤星,寂寥碎影
看不下去。。。。。。。
衰的被人砍
绿绿是最顽固的人,吃饭做饭不洗手,便后不用卫生纸,只信安拉,而且一天5次朝拜,所以绿绿逐渐被时代淘汰,一个几百万人的以色列都能吊打几亿人的阿拉伯,不是换一个统治者就能解决问题的
荼靡
在推荐这本小说前,介绍一下这本小说的题材等等吧!这本小说是作者大苹果写的,这是一本穿越历史架空文,小说在二零一四就开始写了。这是一篇完结时间比较长的后宫小说。这本小说个人觉得有点幼稚,就是一本比较俗套,老套的内容。小说看起来蛮爽的,喜欢较真的建议不要看,这就是一本无脑爽文。
小说时代背景是daming 正德年间,jvuchen 博弈,文武相争,阉dang弄权的一个朝代。男主穿越到了那个时代下,本以为穿越会成为是一个有权有势的人,谁能想到他只是成为了一个小民,还是那种低贱的小民。谁能想到前世一个现代成功人士,年轻有为的一个人,竟然穿越成了小民。不安当下的男主,不甘心成为一个大户人家的婢生子,决定靠自己的努力,让自己活的更好。
首先小说中男主开始有点怂,胆小,没有其他文中男主那样,什么都会,金手指大开,这个设定还是挺不错的。女主有几个,都是和男主有感情戏的,这篇小说三观挺正的,没有过多的婆婆妈妈,没有无做作的逗和傻。文笔还尚可,就是内容常见,没啥新意,所以这本小说和其他对比起来就显得一般般。
?路小钩
看了一百多章看不下去了。别说成功人士穿越,就算正常受过义乌教育的人,会不知道江彬?那也就算了,竟然不知道刘瑾???
下一站幸福
喵喵喵哟哟哟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哦哦我我我我也也我我哟哟我要😊😝️😜️😜️😜️😜️😜️😜️😜️😜️😜️😜️😜️😜️😜️😜️😜️😜️😜️😜️很不错的一部小说哦,从头到尾都不错,哦
🇨🇳建立
先看看吧。喵喵喵
zssq9092
很精彩的穿越历史小说,没有大的遗憾,看着舒服,看完整书,竟然会对皇上驾崩感到淡淡的伤感!他虽然不是好皇上,但对主角绝对是好兄弟、好朋友!
zssq8697
我已经看过很多这方面的历史架空小沅,,,虽然说这部小说不能说是最好的,但看到目前为止还是很不错的,值得一看。
HM
虽然女主有几个,但都是有感情戏在里面!古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呢?故事节奏推进的不错,开始也许会觉得这男主有点怂,但是越往后看越不错,没有像其它穿越的男主,各种会,这个比较现实!
机器人瓦力
两个女的杀了两个锦衣卫,明知道包庇是要牵连全家的,还非要去救,理由就是因为看这两个女的不像烂杀的人,满门抄斩的罪名,说犯就犯把自已家里人的命当回事吗?你就算因为见过两面熟人不好下手你顶多不去抓就已经很对的起人了,还非要去救,不愧是仗着主角无敌光环
金池长老
主角不管是升到了什么职位,出行总是一人,连个护卫都没用,这是特别突出主角厉害还是突出作者无知?到了锦衣卫指挥使还是一人出行?到了大都督还是带一百人出去冒险?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愿世人幸福
锦衣风流
历史类后宫爽文,人物性格正常,各方面都比较正常的小说,无做作的逗或者傻,原创非套路抄袭,该上上,该打打,该杀杀,该缩缩(各种正常情节下),适合直男癌初期。80分
看到烂书想吐槽
看到100余章实在看不下去了。
小说本身就有情节老套桥段狗血这种问题,然而迪斯尼和好莱坞告诉我们这些都不是问题。

只要创作者能力强,那么老套的情节意味着经典,狗血的桥段代表了剧情张力。

可惜这本书的作者能力真的不强,结果真的就是情节老套桥段狗血。

要说这本小说的情节推进方式我总结下来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主角总是能遇到那些普通人一生都碰不到2次的事情。先是讨要家常却被江彬这个千户看中其“智慧”,于是找主角来解决麻烦。
江彬作为一个军户,怎么就敢在所有武将都上下其手的事情上得罪上官?怎么就不知道里面的猫腻?怎么就不明白这些事情是朝廷睁只眼闭只眼呢?

接着又利用事先挖的陷阱带着100人巡逻,正好遇到700来掳掠的鞑子,于是鞑子和250一样在毫无必要的前提下追着主角进了陷阱。
人家是来抢劫的,而且鞑子作为游牧民族可以说是游击战的祖宗。一群抢劫完收工的游击战祖宗凭什么就吃饱了撑的去追杀主角这群步兵?又怎么会让步兵打了反游击?

跟着锦衣卫想要沾功,于是又把主角给弄到了锦衣卫。这还不算,还给拉到了京城。锦衣卫在当时落魄到需要抢军功的地步了?而且江彬没上级吗?兵部是摆设?这事儿的性质就和国安抢了军队系统的功劳一样,能那么容易?把主角弄到京城又有什么意义?在原地升级百户不是更合情合理?

至于到京城后一个手下总旗为了赶走主角,居然让人试图杀人放火制造答案从而让主角受到牵连,简直是脱裤子放屁的典范了。犯罪风险和收益简直不成正比。

而且这货居然还不是自己想上位,而是为了另外一个总旗上位后好给自己那些见不得人的生意给些照顾。

这里要细说这个小反派之前的行事很麻烦,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看,总之就是让人觉得这人虽然是个坏蛋,但是逻辑思路行事方式却让人根本不能理解。

然而主角怎么知道这些的呢?因为他身边的女人耳朵好,易容后跟着这个坏人进了酒楼,在隔壁包间偷听到的…

然后主角带着一群锦衣卫整肃街道清理环境(话说这是上山打老虎首先编的桥段吧),被街面上的混混瞧不起 又因为抓了一群混混得罪了自封混混老大的郡主…

之后冤家变情人,这段狗血情节我就不细说了。但是基本吻合了“骑着宝马的女人都是主角的”这种狗血设定。

我就看到这,几十章了这书依然没有任何优点可以让我开启脑残粉模式忽视那些缺点看下去。

弃了。